江淮论坛杂志2025年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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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文化主体性巩固的理路与进路
- 仲昭慧1, 2 王永贵1
- 中国式现代化将巩固文化主体性贯穿建设全过程,赋予中国式现代化以深厚的文化底蕴,对从整体上夯实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根基贡献强大精神力量。从巩固的理据看,文化主体性是理论、历史与现实多重因素作用的必然结果。从巩固的理路看,文化主体的自觉意识、精神独立自主和守正创新的实践原则,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文化主体性强有力的体现。新时代文化主体性的巩固不能仅停留在理论阐释层面,而要通过推进文化建设实践变革,着力实现中华文化引领力、凝聚力、塑造力和辐射力的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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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际传播精准化:要素、困境与实现路径
- 吕 岩
- 采用贴近不同区域、不同国家、不同群体受众的精准传播方式,是增强国际传播亲和力和实效性的主要路径。为了减少国际传播过程中产生的“文化折扣”等价值损耗现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出去可以通过精准化传播实现价值增值。文章基于传播主体、内容、受众和叙事方式等维度,分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际传播精准化的关键要素、困境,进而从增加精准传播主动性、精准选取传播内容、创新精准传播方式、以多元传播矩阵助力精准传播等方面提出解困优化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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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走廊与中华文明特征的形成——四种文明的融合
- 周大鸣
- 基于民族走廊与板块学说,中华文明应被看作是由山地文明、草原文明、农业文明和海洋文明所构成的文明体系,四种文明的融合对中华文明特征的形成与演进至关重要。因人类发展的需求,四种文明通过贸易往来形成互补、通过民族走廊沟通实践经验、借助人群互动达成文化交流,四种文明的融合促进了不同区域的物质、技术与文化共享。当前,四种文明的融合研究与均衡发展成为重要议题,应当在文化强国视野下,进一步挖掘海陆文明的融合智慧,构建现代文明理念,为中华文明持续传承和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筑牢根基并注入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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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伦理学当前的挑战——与邱仁宗的对话
- [克罗地亚]尤里·佐夫科1/文 邱仁宗2/文、译
- 2024年5月,国际哲学院前院长、现荣誉院长尤里·佐夫科(Jure Zovko)教授在北京与我国第一位国际哲学院院士、现荣誉院士邱仁宗教授进行了一次对话,就生命伦理学当前面临的多重挑战展开讨论。内容涉及哲学如何成为改变世界的哲学、科学价值中立、智人物种基因组增强、伦理规范是否威胁科学研究自由、世界观的第三次去中心化、脑神经研究结果是否否证了自由意志的存在、对主要伦理学理论的评价、实践伦理学的重要性、对自由主义人权模型的挑战、全球化时代哲学应扮演的角色等重要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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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契的知行观与中国传统哲学的创造性转化
- 詹梦皎
- 随着世界步入现代化及西学渐入中国,中国传统哲学的知行观面临着伦理主体如何转化为实践主体的任务。新儒家要么把心性的主体改造为意志的主体,要么陷入理性和“觉知”的二元结构,难以真正解决思想的客观性问题。在批判改良派和革命派分离知与行的基础上,冯契把金岳霖的“得自”经验和“还治”经验革新为“得自”现实和“还治”现实,人的能在活动指向了感性之“所”,理论和现实得以统一,主体在掌控知识中获得自由感,达成乐生境界,知识和智慧融为一体。冯契对传统哲学的创新开启了知行观的新局面:把传统哲学的“能-所”结构与现代实证科学对接,开启了中国传统哲学与杜威“探究认识论”对话的可能;事实和价值的深度融合也联结了“成物”和“成己”,推动了具体形而上学的构建。与新儒家相比,冯契转化心性主体为实践主体的创新在于,在“还治”维度上赋予实践以辨验的可能性,在历史维度上中介知识和智慧。验证和中介给予传统哲学的伦理主体以经验性,构建出兼具中国传统哲学智慧特征与西方哲学知识论取向的哲学新局面,为中国传统哲学的创造性转化提供了一条历史主义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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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驱逐”伯夷:一个反思法家政治哲学的视角
- 蒋 范
- 自孔子以后,伯夷、叔齐便被当作“古之贤人”广为历代学者颂扬。有别于此,法家在对待伯夷的问题上采取了极为特殊的策略:驱逐。这并非因为伯夷违背了某项法令,而是由于他的出现削弱了法的适用性,破坏了法制和国家政治运行的基本逻辑。通过分析法家对“伯夷”问题的特殊处置,既可以看到法家政治哲学的基本视角和主要思路,也可反思法家思想:一是法家政治哲学的极化思维,包括法家对人性问题、政治现实、法制手段和国家构建等方面的解读;二是法家政治哲学对道德的忽视。“伯夷”问题还涉及文明与政治关系、边缘个体的现代意义等问题。对这类边缘人物的理解,则提供了一个中华文明现代性的诠释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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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以“修复生态环境”为中心的环境法律责任体系
- 杜健勋
- 因环境污染或生态损害造成的环境问题具有二元性,环境侵权表现为对私主体的人身或财产侵害,生态环境损害表现为对生态环境自然平衡性的危害。环境侵权通过《民法典》私法体系救济,生态环境损害通过公法责任来规制,在传统法律理念与部门法的影响下,环境法律责任在私法与公法中都以重罚主义为基本路径,且通过转引致的责任形式。重罚主义与转引致的责任形式并不能促成环境规制目的的达成。建立以“修复生态环境”为中心的环境法律责任体系是实现有效环境治理、达成“人与自然和谐”的重要理念与制度创新,也是以“生态环境法典”创制为集中表征的环境法律体系化的重要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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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碳”目标下企业ESG信息披露纠纷的司法规则更新
- 刘 超1 陆鑫栩2
- 我国已逐步构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形成“自愿披露+强制披露”的混合披露模式。由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立法的不完善和标准的不统一,当前我国司法解决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纠纷存在救济理念落后、软法规则居多、诉讼主体范围狭窄和适用诉讼类型单一等问题。ESG的深入发展为更新企业信息披露纠纷的司法规则提供了思路,可以借助ESG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理念改良司法救济理念,将ESG软法规则适度硬化,用以补强强制性信息披露的司法依据,赋予非政府组织和利益相关者原告资格,拓宽企业ESG信息披露纠纷的被告范围,补充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诉讼主体以及引入民事公益诉讼类型,满足司法服务“双碳”目标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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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ESG信息披露漂绿规制的反身法路径
- 李传轩 安 妮
- ESG披露机制的不健全和企业的短期主义行为引发了ESG信息披露漂绿问题。一味加强外部规制方式的强制性不仅与ESG理念的特征不相符合,而且会提高企业披露成本,进一步刺激企业采取漂绿行为。反身法理论提供了全新思路,即规制ESG信息披露漂绿应当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性,外部规制应通过程序机制来引导企业进行自我反思和自我约束,从而更好地规制企业ESG漂绿行为。据此,ESG信息披露规制路径应当从外部行政规制为主转向自我规制和外部规制相结合。为了充分发挥企业的自我规制作用,应当从培育ESG理念出发,协调内部和外部规制手段共同发挥作用,构建强制性和自愿性相结合的二元披露机制,重点建立企业内部可持续治理机制,实施自我规制,优化鉴证机制和评级机制,促进信息披露充分发挥作用,推动企业切实提高ESG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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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领性治理: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的理论构境与实践框架
- 武 晋 祝云凤
- 在“抓点带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展开”的背景下,示范村创建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有效政策抓手。以群体本位为伦理起点、科层制为理论基础,遵循基础性权力结构和项目制治理结构的引领性治理框架,为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提供了新的理论构境。后发赶超型国家跨越式发展的文明焦虑、中央职能部门竞夺发展注意力的生存焦虑和地方政府公共政策执行与创新的政绩焦虑相叠加,提供了示范村创建启动的发展型动力、竞争型动力和压力型动力。经过由点到面的创建实践,乡村振兴示范村以“引领者”姿态创生了制度创新和社会培育的示范功效,输出了“横向-纵向”政策学习和“科层-社会”治理有效的双重引领性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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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智赋能农村老年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基础、困境与突破
- 张桂敏1 吴湘玲2
- 伴随农村老年群体物质生活水平的提升,农村高质量老年文化服务的需求日益凸显,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的时代诉求。在大力推进数字中国建设的背景下,数智赋能成为推动农村老年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基于“物质-制度-精神”的分析框架,以多元主体协同参与为主线,聚焦数字赋能农村老年文化服务中的物质文化滞后、制度文化薄弱、精神文化匮乏等现实问题,对数字赋能的运作机理进行深度剖析,进而提出为实现数智赋能农村老年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必须夯实数智赋能的物质基础、规范数智赋能的制度体系、回归数智赋能的价值理性,以保障农村老年文化服务的高效长效发展,完善中国式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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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智技术赋能农业新质生产力:内在机理、驱动要素与实现进路
- 孙壮珍
- 与传统生产力相比,农业新质生产力有高度的渗透性与广泛的链接性,能够进一步拓展农业的生产空间与效率边界,变革农业生产的工艺、技术与流程,加速我国农业强国建设的进程。数智技术在推进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形成与发展中发挥着赋能赋力赋效的重要作用,文章从数智技术赋能农业新质生产力内在机理入手,分析数智技术赋能农业新质生产力驱动要素,并从主体-组织-制度全域视角提出通过构建利益导向机制、培育新型载体平台、推进制度调适的实现进路,以回应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数智技术更好推进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现实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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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力供求视角下绿色金融改革的就业效应研究
- 黄 明 张 璇
- 绿色金融改革是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践行“两山论”的重要举措,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同时,有望成为提升就业水平、实现“稳就业”目标的新动力。从劳动力供求视角剖析绿色金融改革对就业的影响机理,基于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政策进行实证检验,结果表明绿色金融改革显著提升了劳动力就业水平,具有“稳就业”效应,尤其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劳动力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表现更为突出。机制分析进一步表明,该效应得益于绿色技术创新水平的提升、融资约束的缓解以及企业社会声誉的提高。据此提出,绿色金融改革应针对绿色技术扶持、融资生态优化以及企业声誉提升方面精准发力,为助力劳动力市场提供有效指引,实现在经济发展中促进绿色转型、在绿色转型中推动更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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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成式人工智能与金融业变革:典型事实、潜在问题与应对策略——以ChatGPT为例
- 王 鹏 尹伟贤
- 作为数字经济时代前沿人工智能应用变革与创新的代表,ChatGPT对人类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着深刻影响。解析在ChatGPT支撑下金融领域的智能交互与个性化服务、数据驱动与决策支持、风险管理与合规监控等典型事实,梳理ChatGPT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引发的金融劳动力的结构性冲击、收入分配的失衡困境、数据应用的风险性挑战等问题。进而提出以新型举国体制推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自主性发展,并在金融业就业稳定与保障领域强化制度建设,划定生成式人工智能在金融领域的应用边界,强化以行业伦理来约束短期行为等措施,通过多重手段合力推动生成式人工智能与金融业务的融合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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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公司法的数字化改革:来自AI董事的新挑战
- 刘俊海
- 公司法改革的数字化方向不可逆转。我国《公司法》未明文禁止非自然人主体担任董事,AI董事走向公司治理舞台并不存在不可逾越的制度障碍。为降低AI董事的设置与运行成本,建议允许法人担任董事,赋予适格AI董事法律人格,AI既可进入董事会、监事会与管理层,亦可在机构投资者担任基金经理。公司是否聘用、如何聘用AI董事,均属公司自治范围。鉴于AI董事履职时会滋生技术、伦理与法律的风险,股东会的权力机构地位不应被AI取代,一旦AI董事失灵或异化,股东会有权启动紧急备灾系统。AI董事肩负着与自然人董事相同的信托义务,也应弘扬企业家精神。建议统一法人化AI董事的市场准入门槛,夯实技术与信用根基,建立法人化AI董事登记制度,增强信息公示公信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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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域法学视域下的数字金融犯罪治理
- 张高月
- 数字金融犯罪技术密度高、渗透性强、辐射广、链条长,对传统刑法规制提出了新的挑战,特别体现在犯罪参与认定难以精准化、犯罪事实认定模糊化与证据短缺化三个方面。领域法学研究以问题为导向,采用多学科交叉与类型化的研究范式,契合“数字+金融”复合犯罪治理的实践需求。在数字金融犯罪治理中引入领域法学思维,有助于构建跨部门法整合资源的协同框架,超越单一“刑治”思维,注重“多元参与治理”,形成事前预防、事中惩治与事后恢复的一体化方案。具体路径包括推动金融犯罪与网络犯罪的协同治理,统筹金融领域刑事、行政与民事责任的合理分配,以大数据证据连接侦查、检察与审判等环节,切实达成数字金融犯罪的系统化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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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跨境流动的“安全治理监管”
- 陆 璐 戚湄涓
-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数据“安全治理监管”为中国数据治理提供了理论坐标。这一框架的核心在于构建一个既能保障数据安全又能促进数据高效便利跨境流动的综合治理体系。遵循“安全治理监管”的理论导向,审视中国数据跨境流动秩序,建议在“安全治理监管”框架下,通过构建市场协作的数据安全治理监督结构,形成以企业“数据自律”为基础的政府、企业良性互动反馈机制;搭建多层级动态协同的数据安全治理监管网络,并实现监管权的流动;应用产业软法对接国际数据规则,在自贸区试点推动,探索数据跨境流动安全治理监督制度创新,为全球数据跨境流动治理秩序的发展贡献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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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场景整合:地方政府数字平台综合治理机制探讨——以T市J区为案例
- 李志强1 许 峰2
- 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面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趋势,需全面推进数字平台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全方位提升数字平台治理能级。基于浙江省T市J区的数字综合治理经验,结合整体性治理和场景融合理论,聚焦平台赋能和场景整合的逻辑关系,建构了地方政府数字平台治理跨场景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合作价值提升的整体逻辑,提出跨平台优化多维数字结构场景、跨时空融合多元数字功能场景及跨地域建构多层数字行动场景的基层治理整合模式。阐述了从分散应对到整体响应的场景要素融合、数字驱动到平台链接的场景功能集成和弥散管理到精细治理的场景价值贯通三大路径,为地方政府数字化改革和基层智慧治理创新提供有益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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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公民”与生态美学的理论构建
- 胡友峰
- 生态公民与生态美学是关于主体生存问题的一体两面,生态美学为“公民的生态化”提供了审美化的解决方式,也在“生态的公民化”推动下向实践层面不断深化。“公民的生态化”作为生态公民的生成语境,实现了生态文明时代对公民概念的生态化拓展。生态公民与环境美学是生态世界观在伦理学与美学领域内的具体表现,自然审美体验构成了生态公民伦理认同的深层话语,环境美学对生态公民的关注,揭示出生态公民在美学领域的介入路径。然而,将生态公民仅仅作为身份立场而非方法论原则,致使环境美学无法真正解决生态问题。化解生态危机需要以“生态的公民化”为导向,将生态公民作为一种方法论原则内化于生态美学的理论构建之中,一方面以生态审美为基点重新发现人的生态本性,以主体性的生态重构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另一方面将生态美学纳入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逻辑之中,推动生态美学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审美理想向具体的生态审美实践转化,以人在生态维度上的现代化引领生态文明与美丽中国建设的伟大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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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画美学的理论生成与现代性建构
- 黄继刚
- “如画”被广泛用来描述十八到十九世纪自然风景和绘画中典雅古朴的审美风格,后来经过吉尔品、普锐斯、耐特等人的共同阐释,以及罗斯金、贡布里希等在风景批评中先后加入伦理道德和文化历史的考量而成为独立的美学范畴。如画作为美学范畴的接受史对应的是风景走进艺术史的过程,其理论生成的知识语境包含了从一种视觉构图观念过渡为一种审美趣味和阶级品味,最后成为文化思潮的演进过程。如画是美学的基本问题域,但近现代西方美学对如画产生了广泛而持久的“误判”。事实上,如画美学作为传统和现代之间的“津梁”,其理论内涵在感性经验、审美趣味、主体性建构、审美距离等诸多方面体现出西方古典美学向现代美学转折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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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潮《幽梦影》中的趣观自然及其视听维度
- 伏爱华1 吴 煜2
- 明清之际,“趣”集中体现为艺术论、审美论,张潮将“趣”由一种艺术的审美判断标准引申为一种世俗化的人生态度、生活情致。由此出发的自然审美,即是以“趣”的眼光去观照自然,进而追求与自然合一的审美人生境界。以西方当代自然审美理论为参照,张潮的趣观自然在视觉维度上表现为审美图式化与“趣”的意象化;听觉维度上表现为审美时空化与“趣”的氛围化。因此,张潮的自然审美不是为了艺术地呈现自然风景,而是人在自然中主动地感受和营造自然的审美物象,在物我交感中体验人与自然相映成趣的审美时空。张潮的趣观自然,不仅丰富了中国古典美学的审美观照方式,而且为当下的自然审美提供了一种新的范式和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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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回绝对:当代自然美理论建构的三重面相
- 刘泽昊
- 自然美理论以“审美何以通向绝对”为逻辑起点,形成了其理论建构的三重面相。如何突破思维与存在的相关性,重新通向作为绝对的本真自然,是自然美获致其当代形态的关键。环境美学立足于自然客体的绝对化,将自然的本真性作为自然审美恰当性的内在标准;生态美学通过人与自然关系的绝对化,将自然的本真性纳入生态系统整体之中,以主体性的生态重构推动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思辨实在论揭示出自然美理论的第三条路径,即偶然性的绝对化。偶然性作为存在之根据的隐而不显,在本体论层面赋予自然美以先在性地位,并将自然美视为获得自然本源性经验的唯一方式。自然美重回“绝对”的过程,是其重新确立起自身理论合法性的过程,也是美学对“物”的思考不断深入的过程,唯有在综合性视角下推动自然物性与主体诗性的交融,才能促使本真自然向人类的敞开,实现对自然美理论的反思与重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