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论坛

北大核心,CSSCI,AMI核心

国内刊号:34-1003/G0

国际刊号:1001-862X

江淮论坛杂志2026年第03期:网络“黑嘴”损害企业商誉的刑法规制:以人格权益保护为重心

发布日期:

作者:张 勇

单位: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上海 200042

关键词:网络“黑嘴”;企业商誉;市场竞争;营商环境;平台监管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数据安全刑事治理现代化转型机制研究”(23BFX116);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数字时代侵财犯罪司法疑难问题研究”(GFZDKT2025B08-2)

网络“黑嘴”利用互联网进行恶意造谣、敲诈勒索、炒作营销或泄密侵权,在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法益的同时,也严重侵害了企业商誉人格权。商誉人格权兼具人身权与财产权属性。现行立法较为重视对市场竞争秩序的维护,对商誉人格权及衍生的财产权保护不足,因而需要确立强化商誉人格权保护的刑法理念。基于商誉人格权与市场竞争秩序法益二元论和还原论,需要对刑法中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简称“损害商誉罪”)的保护法益进行类型分析。针对网络“黑嘴”损害企业商誉人格权的行为,可将损害商誉罪作为主要罪名予以认定,同时也涉及侮辱罪、诽谤罪、寻衅滋事罪等相关罪名。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损害商誉罪的主要前置法,在该罪名认定中,须从主体要件、行为要件、罪量要件等方面实现顺畅的刑行衔接。同时,应强化网络平台对网络“黑嘴”的监管义务,实现多元监管与协同治理。

来源:2026年第03期

《江淮论坛》期刊编辑部

查看江淮论坛杂志2026年第03期

联系我们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徽州大道1009号
  • 电话:0551-63438336

咨询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