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刊号:34-1003/G0
国际刊号:1001-862X
发布日期:
作者:吴凯杰
单位: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 100871
关键词:生态环境法典;经济激励制度;损害担责;环境税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环境公益诉讼防控环境风险的体系化研究”(23CFX050)
现行生态环境立法中的经济激励制度类型众多、分布广泛且缺乏协调,存在逻辑不连贯、价值不融贯、位阶不协调等碎片化问题,亟需通过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实现体系化。环境经济激励制度的类型构造需超越外在形式标准,按照内在价值分为负向激励制度、正向激励制度与市场交易制度。在现行立法中,负向激励制度未按损害担责原则给环境利用行为人施加足够的经济负担,正向激励制度未按受益补偿原则为生态环境保护者提供适度的经济补偿,市场交易制度落实绿色发展原则的潜力也未得到充分发挥。为提升体系融贯性,生态环境法典总则编应按照各类经济激励制度的内在价值配置基本规范,并妥当处理与法典分则、相关经济立法以及环境单行立法的规范分工。
来源:2026年第01期
《江淮论坛》期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