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刊号:34-1003/G0
国际刊号:1001-862X
发布日期:
作者:朱 敏 付 敏
单位:\r\n\r\n西南财经大学人文学院,成都 611130
关键词:关键词:复多一阶逻辑;复多概念;本体论无辜;对象概念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21XZX00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8ZDA031)
<div style="line-height: 150%"> </div><div style="line-height: 150%"><br />摘要:引入复多一阶逻辑是为了形式化一阶公理集合论,为断定集合概念具有唯一普遍的外延提供支持。然而,其自身的纯逻辑性仍是备受争议的议题,争议主要集中在复多一阶逻辑的语义解释是否的确具有“本体论无辜”这个结果。复多一阶逻辑的支持者试图论证该逻辑并不承诺超出经典一阶量化论域之外的对象,由此证立复多一阶逻辑的“本体论无辜”。然而,这一论证在两个方面需要辨析与澄清。一方面,如果采取不可归约论证、模态论证或集合论公理的证立原则为复多一阶逻辑的“本体论无辜”辩护,会面临难以克服的困难;另一方面,通过诉诸复多概念在日常用法中的不可或缺性及其汇集式用法的不可还原性,一种更可行的证立成为可能。因此,应当为探求“本体论无辜”的实质辩护继续努力。</div>
来源:2022年第03期
《江淮论坛》期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