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刊号:34-1003/G0
国际刊号:1001-862X
发布日期:
作者:朱 谦 楚 晨
单位: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江苏苏州 215006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公众环境保护权利;环境公共利益;公众参与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污染源监管的信息失灵及其治理研究”(12BFX121)
<p>我国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公众参与的权利基础是公众环境保护权利。该项权利在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中已经正式确立,其行使之目的是维护环境公共利益。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律中,虽然也落实了公众环境保护权利的法律规范,但基于环境公共利益维护的公众参与存在明显的法律规范边缘化情况。因此,需要引导公众利益诉求以环境公共利益为核心、拓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主体的范围、畅通公众与环评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反馈、强化公众环境保护监督权利的行使以及完善建设单位责任承担机制,对环境公共利益维护下的环评公众参与制度予以修正。</p>
来源:2019年第02期
《江淮论坛》期刊编辑部